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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09
点击次数:52 来源:佛冈讨债公司 官网:https://fg.hflmwl.com/佛冈要债公司快调解速追回交通费引纠纷。
【纠纷来源】
2026年1月15日,李某、马某、高某、纹某、漆某、刘某六人以“入职甘肃某劳务公司务工”名义,向甘肃某劳务公司申请垫付从甘肃省会宁县至江苏省苏州市的交通费用,合计2156元。甘肃某劳务公司基于建立劳务关系的信任,于当日通过火车站购票方式向6名务工人员分别垫付车费,6名务工人员均已实际收取款项并乘车抵达务工地点。6名务工人员到岗后,未按任何约定履行劳务义务,无正当理由于2026年1月17日集体离职,且离职前未告知甘肃某劳务公司任何事由。甘肃某劳务公司自6名务工人员离职后,通过电话、微信多次向6名务工人员催款,但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今年2月份甘肃某劳务公司向会宁县综治中心打电话反映,希望县综治中心协调解决。
【派单调解】
县综治中心接到反映后经过分析研判,第一时间指派擅长劳务纠纷的专职调解员李丽霞负责调解。调解员及时电话联系李某、马某、高某、纹某、漆某、刘某了解情况,核实身份、费用凭证、务工人员信息,明确纠纷类型为劳务服务合同纠纷,1日内完成登记建档、启动快速调处程序。
【调解过程】
由于6名务工人员全部在外地,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间在“线上”进行调解,调解中调解员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劳务中介服务相关规定向6名务工人员释法,讲明自愿接受服务、实际受益应履行支付义务,明确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引导务工人员正视诚信义务与实际支出,劝说公司做好解释说明,最终达成全额支付垫付车费的一致意见。同时双方“线上”签订调解协议,调解结束后,6名务工人员向劳务公司转账2156元支付垫付车费,劳务公司出具收款凭证,该纠纷从反映到调解结束7天内完成,材料归档、流程闭环,予以销单,双方均对调解结果满意。
【回访评价】
调解结束后,双方均对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和公正的态度表示赞赏,认为调解过程高效、公正,有效解决了双方的纠纷,维护了合法权益。